妻子可不可以繼承丈夫死後的居住權 普法法律網 遺產繼承 3.63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房屋居住權是房屋所有人針對一個人而設立的用益物權,所以房屋的居住權是不能轉讓或者繼承的。現在有些特殊的房屋居住權有特定的限制條件,比如公租房、帶有單位福利性質的住房、幹休所的一些房屋,都有一些限制繼承的條件,如果是這樣的房屋,就不能繼承,也就不能由子女繼續居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條,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TAG標籤:遺產繼承 妻子 繼承 可不可以 丈夫 居住權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