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公證後繼承公證如何辦理?
第一:填寫《公證申請表》。
根據自己的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
第二,提交公證需要的相關材料。
1、需要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開具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時涉及到兩個步驟,一是要進行户口註銷,在被繼承人也就是死者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開具《死亡户口註銷單》原件,二是,出具醫院提供的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者是殯儀館提供的火化證明。
2、需要被繼承人單位的證明內容,這其中分為三個,一是提供被繼承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以及被繼承人的生前住址,二是被繼承人的父母生存狀況,如果是後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要註明死亡日期,三是,被繼承人的配偶狀況,要註明是不是原配,以及被繼承人生的子女,包括已經死亡的子女的死亡日期。
3、需要親屬證明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構成,這個證明是有被繼承人户籍所在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被繼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無法出具,也可以有村委會或者是居委會出具,並且要有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然後加蓋印章。
4、法定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提交個人的身份證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遺產是房屋,門面,還要提交《房屋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如果是打算放棄繼承遺產的話,仍然是需要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公證書》。
第三,進入到公證員審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
當所有的材料都已經準備齊全以後,就可以把證明材料和相關的申請表格交給承辦公證員了,然後由承辦的公證員予以受理。
在承辦公證員對你填寫的《公證申請表》和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後,會給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單》,然後你就憑藉着受理通知單進行相關的立案,繳費,複印證明材料等事項,承辦公證員會告訴你具體的內容,但是咱們千萬記得不要忘記要你的公證費發票。
第四,領取遺產繼承公證書。
領取遺產公證書就是最後一步了,根據承辦公證員告知你的領取遺產公證書的時間,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和公證費發票,按照要求的日期去公證處領取就可以了。
二、《公證程序規則》
第十四條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受理。
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事項,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公證申請表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的名稱;
(四)提交證明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繫方式;
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者蓋章,不能簽名、蓋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係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在當代社會要辦理繼承人公證的話,他需要履行相關的手續,一般情況下首先是提出申請這個申請表,在當地的公證機構都是有的需要提前的進行領取,然後領到之後按照相關的具體的要求來進行一個完整的書寫,最後提交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