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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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輩留下的宅基地能繼承嗎?

一、父輩留下的宅基地繼承嗎?

父輩留下的宅基地能繼承嗎?

宅基地是不能繼承的,宅基地是農村居民用作住宅基地以修建房屋的土地,其所有權歸農村集體所有,個人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即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對宅基地的使用權。宅基地作為特殊財產,雖然不能以一般財產的繼承方式來繼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對該宅基地的使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二、繼承人順序是怎麼樣的?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第一千一百三十條,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都擁有相等繼承權,繼承被繼承人等份額的遺產。如果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跟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想有相同的繼承權。另外,根據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份額也可以不相等,比如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三、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我國農村宅基地的買賣是被允許的,但又有諸多的限制條件。

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之一,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綜合上面所説的,父母所留下來的財產一般是可以由繼承者繼承,但對於父母所留下來的農村宅基地這個不是屬於個人所有的,是可以得到土地上面的建築物,從而獲得使用的權利,對於其它的是不能被繼承,所以,對於遺產必須要符合條款才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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