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是有時效期嗎 普法法律網 遺產繼承 1.5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繼承權有時效期。我國法律規定,接受遺贈繼承的時效為知道受遺贈後2個月內,繼承人要在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TAG標籤:繼承權 效期 遺產繼承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