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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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申請免税

遺產繼承申請免税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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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1、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填寫下列內容:

(1)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址等;申請人為法人的,應證明法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

(2)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

(4)申請的時間及其它需要説明的問題。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

2、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或其它有代理權資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證明;

(3)需公證的文書,如合同、遺囑、畢業證等;

(4)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5)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6)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公民若需要就遺產的繼承申請辦理公證的話,則此時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否則的話公證處也是不會受理的。其中,對於不滿足遺產公證條件的情況,一般公證處會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與此同時也會及時的通知申請人。當然,在繼承遺產的時候,除了公證遺囑之外,其餘的情況下其實也不是必須要辦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