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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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撫養費給多少年

離婚孩子撫養費給多少年

在當今社會,因各種原因導致夫妻雙方感情破裂而訴訟離婚的情況屢見不鮮,這其中大家比較關注的一個是財產分割的問題,而另一個則是子女的撫養權問題。撫養孩子成長是作為父母應盡的責任,並不會因為夫妻雙方的婚姻關係的解除而有任何的影響。今天小編來解答一下離婚孩子撫養費給多少年這個問題。

1、關於子女撫育費給付的期限

子女撫育費給付期限包括原則期限和特殊期限兩種。原則期限是指撫育費的給付一般至子女18週歲為止。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後,按父母的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育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種情況,即是特殊期限適用的前提條件: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讀的;確無生活能力和條件的。據有上述特殊情況之一的子女,有負擔能力的父母仍要負擔其撫育費。

2、關於子女撫育費給付的方式。

子女撫育費可以採取以下的給付方式:一是定期給付和一次性給付。可依父母的職業情況而定,原則上應定期給付,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雖無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當收入的父或母,應按月給付;從事農業生產或收入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給付;特殊情況下,也可一次性給付,如當事人有充分的經濟能力,有條件一次性給付的;對於涉外、涉華僑、涉港澳台同胞的離婚案件,對子女的撫育費一般都做一次性給付的處理,以免日後發生執行困難。二是以物折抵。這種方法,主要適用於沒有經濟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這種情況下,按照確定的子女撫育費所要給付的數額,用歸屬與無經濟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財物,以相當的數額,折抵撫育費,交付撫養子女的一方。

綜上所述,就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離婚孩子撫養費給多少年這個問題的答案。可以知道,對孩子的撫養權是作為父母不可推卸的責任,就等同於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權,這不僅僅是一種權利,而更應該被解讀為是一種義務。所以,作為父母,不管是否成人之間的關係如何,都應該竭盡全力為孩子的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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