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質量鑑定範圍有什麼
一般可以分為建(構)築物結構檢測鑑定、建築工程司法鑑定、災後結構檢測鑑定、文物保護建築質量綜合檢測評估等類別。
1、房屋完損等級檢測
2、房屋安全檢測
3、房屋損壞趨勢檢測
4、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檢測
5、房屋質量綜合檢測
6、房屋其他類型檢測
7、各類災後(雪災、火災、震災)質量檢測
8、建築工程司法鑑定
9、住宅套內驗收(一房一驗)
10、建築節能檢測
11、文物保護建築質量綜合檢測評估
12、優秀近代建築保護檢測鑑定
13、歷史遺留的程序違法建築取證檢測鑑定
14、房屋加層改造檢測鑑定
15、因故停工後工程復建前檢測鑑定
16、租售前房屋質量檢測評估
17、重裝修前檢測鑑定
18、質量問題爭議(訴訟)檢測鑑定
19、工業建築生產改造檢測鑑定
20、建築物使用管理例行的檢測鑑定
21、建(構)築物的抗震鑑定與加固
22、工業設備及管線抗震及可靠性鑑定。
法律依據《建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