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糾紛案例

工程合同保修期

工程合同保修期

現如今,建築業一片欣欣向榮,包括現在與前景都是美好的,於是,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建築。我們知道,建築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來説,一切按照施工合同進行就可以,但是,有時還是會出現糾紛。而其實,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實就和其他民事糾紛一樣,總體來説,就四種形式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但需要當事人結合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方式解決施工合同糾紛。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消防工程保修期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