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超付追究相關領導什麼責任 普法法律網 工程款糾紛 3.48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多付工程款涉嫌玩忽職守罪。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TAG標籤:追究 工程款 責任 工程款糾紛 領導 超付 建設工程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