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保險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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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可以推遲多久交?

一、交強險可以推遲多久交

交強險可以推遲多久交?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按時繳納保費的,原則上是不可以推遲的,但在續保的時間,可以給予3個月的寬限期,只要機動車所有人在3個月內繳納保費的,保險公司應當繼續承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依照前款繳納的罰款全部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按時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沒有投保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扣留機動車,並且會讓所有人繳納按照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因此機動車所有人在原則上是不可以推遲繳納保費的,想要推遲繳納的,也應當在3個月內去續保的,但在此期間,不可以開車上路,否則會產生法律責任,繳納二倍罰款。

二、交強險的賠償範圍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當在責任限額內,賠償以下費用:

1、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賠償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

綜上所述,交強險在原則上是不可以推遲繳納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按時投保,並且繳納保費的,機動車未投保的,不可以上路,否則會產生法律效力。但機動車所有人因其他原因,想要推遲續保的,可以在3個月內續保,只要在3個月內繳納保費的,保險公司應當繼續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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