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賠償的項目包括什麼?
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的項目包括什麼?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的標準:
1、喪葬費:上年度年該地區社會平均工資×6個月;
2、死亡賠償金:上年度該地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鎮),上年度該地區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農村);
3、被撫養人生活費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4、交通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宿費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精神損害撫慰金
7、財產損失等
二、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能私了嗎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迅速報告交警部門處理,不得私了:
1、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的;
2、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3、機動車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的;
4、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5、車輛單方發生交通事故的;
6、事故車輛未投保交強險的;
7、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雖然以上未提到死亡不能私了,但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在賠償方面可以進行私了。由於已經造成傷亡,已經觸犯刑法,要受到刑法處罰。
三、交通事故私了注意什麼
1、要理智地面對事故現實
發生了事故,見到自己的愛車受到損壞,難免心生怒火、情緒急躁。有的當事人情急之中,忘了保護現場、勘查現場的正事,在沒有獲取證據的情況下直接和對方去理論是非,往往話不投機,發生口角,更有甚者還拳腳相加。結果,重要證據滅失,小事變大,非但事故無法“私了”,還要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
“私了”的法律用語是“自行協商”,既然是協商,那麼就要把一些問題看得淡一點,互相作出一定的讓步,共同找到一個都能接受的平衡點,使“私了”結果“雙贏”。“私了”交通事故,不但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法,而且從更高的意義上講,也是檢驗和衡量現代人們的交通意識,文明程度,交通和諧的一個尺度之一。
2、遇到人員受傷不要輕易“私了”
前面雖然介紹過對傷情的判斷方法,但是在此還是要強調,遇到有人員受傷的事故要謹慎行事,不要輕易選擇“私了”的方法處理事故。
實踐中常遇到這樣的情形,即事故發生時,當事人只是感覺身體某個部位不適,以為僅僅是軟組織挫傷而已,於是簡單對事故進行了“私了”。但是當天晚上或第二天傷情加重,甚至死亡。
隨着我國購買車輛的人數越來越多,日常生活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是呈現遞增的趨勢,一旦發生了交通事故後也是有可能對當事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當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死亡的情況後,事故的責任方需要按照死亡當事人的實際情況來確定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