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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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六十歲以上誤工期限怎麼確定

交通事故六十歲以上誤工期限怎麼確定

一、交通事故六十歲以上誤工期限怎麼確定?

誤工時間一般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但受害人因傷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故誤工時間的計算分兩種:

1、受害人因傷住院或在家休養但未定殘的,誤工時間根據病歷本或住院小結中醫囑的休養時間為準,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計至休養終結之日。

2、受害人因傷住院並定殘的,誤工時間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計至定殘日前一天。

二、交通事故誤工費計算標準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1)受害人要證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須有合法的證明,如須有勞動合同、領取工資的工卡或工資條、銀行對帳單等證據相互印證。

(2)該固定收入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後,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或者沒有全部扣發其收入,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對於是否存此種情況,可申請法院向受害人供職單位進行調查。如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部門單位對因病請假的職員或員工並不停發工資,而是根據各地的規定相應扣減部分工資。

2、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3、受害人無固定收入,也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冶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既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也不能證明其所從事的行業的,可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三、退休人員被撞有誤工費的依據是什麼?

我們認為對於退休人員的誤工損失要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考慮。一般情況下,受害人是退休人員的,其退休工資不會因發生事故而減少,即不存在誤工損失。但是,在目前的實際情況是,很多退休的老前輩仍繼續發揮餘熱,被其他單位聘用繼續從事工作。退休人員接受其他單位聘用並獲取收入是正當權利,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實際收入的減少。當退休人員因交通事故造成外聘收入減少時,導致退休人員實際整體收入的減少。因此,外聘收入的損失應當認定為退休人員的誤工損失。

綜上所述,確定誤工日期的時候不應該考慮受害者的年紀,如果當事人的年紀已經有60週歲,並且平時除了養老保險待遇之外並沒有其他的工資收入,這樣的話不會產生誤工費,也無需去確定所謂的誤工期限。反之,當事人的誤工期限應該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而不是看受害者的年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