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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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辦案時限是多長?

交通事故辦案時限是多長?

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我們第一時間應該報警,交給交警處理事故後續事件,那麼交通事故辦案時限是多少呢?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辦案時限,關於車輛以及人的處理均有各自的是時限規定,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編輯。

1、扣押車輛的時限

對於需要檢驗、鑑定的車輛:5日+20日+10日+5日=40日5日: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 20日:檢驗、鑑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10日: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10日;5日:檢驗、鑑定完成後5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對於不需要檢驗、鑑定的車輛:10日

2、對扣留車輛的處理時限

30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時,應當當場出具憑證,當事人在規定的限期內,提供被扣留機動車的合法證明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3個月:逾期不來接受處理,並且經公告3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3、檢驗、鑑定的時限

3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3日內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3日:屍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3日內委託。

20日:檢驗、鑑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超過20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2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鑑定結果後2日內將檢驗、鑑定結論複印件交當事人。

3日: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複印件後3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鑑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鑑定。申請重新檢驗、鑑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相同。

4、做出事故認定書的時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於未造成人員傷亡,事實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並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並可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

5、複核的時限

3日: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5日: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核申請後5日內,應當做出是否受理決定。

30日: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複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複核決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做出複核結論後,應當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佈複核結論。複核以一次為限。

6、事後報警的時限

3日+10日:當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並在3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當事人應當在提出請求後10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證據。

7、屍體處理時限

10日: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屍體檢驗完成後應當通知死者親屬在10日內辦理喪葬事宜,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經批准,由公安機關處理屍體。

10日:對經核查無法確認屍體身份的,應當在地(市)級以上報紙上刊登認屍啟示,登報後10日仍無人認領的經批准由公安機關處理屍體。

8、傷殘評定時限

15日+30日+15日+30日: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的15日內,可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門關於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評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9、賠償調解時限

10日+8日+3日: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調解。並於8日內製作調解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並於調解時間3日前通知當事人。

10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10日。

10、處罰時限

18個月: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處罰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根據其違章行為、事故責任和事故後果,分別裁決,合併執行。吊扣駕駛證合併執行不得超過18個月。被處以吊扣、吊銷駕駛證的期限,則應從處罰裁決之日起計算。吊扣駕駛證處罰期滿,交通事故處理未結案的,應當發還其駕駛證。

15日+30日+15日:當事人若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不服,可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裁決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複議申請書後30日內,應當作出複議決定。當事人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複議決定書後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編輯的全方面的交通事故辦案時限,交通事故辦案時限一般為3日到10日之間,較為複雜的交通案件辦案時限就會長較,在交通事故發生後,一定要報警,交給警察處理後續事件,這樣就不會產生交通事故糾紛,以上是交通事故辦案時限相關規定,供大家參考。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汕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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