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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處理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是一種十分危險的行為,一旦被查處就要受到相應的處罰。那麼我國公安交警部門是怎樣處理醉酒駕駛的呢?相信很多駕駛員朋友都想了解這方面的內容,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

怎樣處理醉酒駕駛

怎樣處理醉酒駕駛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酒後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

●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

●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一年內有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蒐集的公安交警部門是如何處理醉酒駕駛的介紹,相信能夠解決很多駕駛員朋友一直以來的疑惑。本篇文章由本站小編為您整理收集,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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