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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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醉駕擔保人做多久嗎?

法律規定醉駕擔保人做多久嗎?

一、法律規定醉駕擔保人做多久嗎?

法律規定醉駕擔保人做到判決生效之後。判決生效後,自動中止。撤銷擔保資格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後終止。

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但在中國法律上存在兩種保證人,一種是民事上的保證人,一種是刑事上的保證人,而作為刑事上的保證人,刑事訴訟法中只規定了保證人條件、義務及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卻對於保證人名稱、定義、法律地位,一直沒有明確的稱呼和法律概念。應當以法律形式明確其名稱、法律定義及其特徵,區分其與民事上保證人的異同,確立其在刑事訴訟中的法律地位以及與刑事訴訟參與人的聯繫。

二、醉駕怎樣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1、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4、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5、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保證人是分為兩種,第1種就是在民事案件當中的一般的保證人,還有就是在刑事案件當中為了採取取保候審或者是採取一些簡單的措施,而提供的保證人。刑事案件當中的保證人的話一般是等到判決生效之後就自然終止,這樣的一種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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