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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離婚房產證變更需要什麼手續

對於夫妻離婚一般都會有後續工作需要辦理,那麼兩人離婚房產證變更需要什麼手續呢?房產證的變更不是難事,但需要準備完整的資料文件,到相關機構辦理手續就可以的。具體的辦理離婚後房產證的變更手續,就請跟隨本站小編的腳步一起來了解。

兩人離婚房產證變更需要什麼手續

夫妻離婚,一般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其辦理房地產更名手續如下:

一、協議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要辦理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複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説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註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二、訴訟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訴訟離婚(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單方可以憑以下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更名手續:

1、身份證(及複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能説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3、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

上述兩種情況,如果產權設定抵押的,須提供銀行同意函;如果原權證上的產權人姓名有錯誤,須補充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

三、離婚後更改房屋產權歸屬的徵税標準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

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税政策規定徵税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税。因離婚需在房產證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簽訂協議,明確房子以後歸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繳契税。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綜上所述,對夫妻兩人離婚房產證變更需要什麼手續的問題回答,我國法律規定了不同的離婚方式其辦理房產證變更的手續也是不同的,協議離婚的需要有身份證、離婚協議書、房產所有權證等相關資料,然而訴訟離婚的則需要有法院的判決書,更改房屋產權歸屬是不用繳納契税的。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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