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預立的財產分割協議是否有效 普法法律網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3.07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一般情況下,在不侵犯第三人利益的情況下,夫妻雙方離婚時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協議是具法律效力的。在婚內財產協議簽訂時有三種情況是屬於無效的:1、夫妻雙方將離婚後的一個部分財產劃歸子女所有。2、婚前一方承諾將名下財產劃歸到共有財產中,然而婚後並未辦理變更手續,這種情況下一般視作無效。3、限制離婚自由的財產協議屬於無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TAG標籤:分割 夫妻 財產 婚姻家庭 協議 預立 財產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