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怎麼算的 普法法律網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1.4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婚前財產,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財產。關於婚前財產的界定,以結婚登記的具體時間作為時間界點劃分。結婚前已實際取得的財產,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勞動報酬、投資經營所得受益、接受他人贈與或繼承所得的財產等,只要是在夫妻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之前取得的,應當認定為婚前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TAG標籤:財產分割 財產 婚姻家庭 婚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