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離婚時孩子要多大可以自己選擇跟誰生活

孩子在十週歲以上

離婚時孩子要多大可以自己選擇跟誰生活

(1)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孩子的意見。

(2)在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

(3)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孩子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孩子的個人的意願。

(4)但是這並不是説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參考孩子個人的意見。

(5)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可從其收入較高,有撫養能力和孩子單獨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子女的理由來爭取。

法律依據:按照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解除婚姻關係,後專指通過法律程序解除夫妻關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