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探視權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普法法律網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1.9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民典法》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TAG標籤:婚姻家庭 離婚 子女撫養 探視權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