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糾紛被告是否必須到庭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1.1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是的。我國法律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如果被告經2次傳喚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傳被告出庭。所以沒有特殊的情況,贍養案件不能缺席判決。【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TAG標籤:贍養 家事糾紛 被告 糾紛 婚姻家庭 到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