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家庭日常生活的債務算共同債務嗎,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借的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1.4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算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TAG標籤:婚姻家庭 一方 夫妻 家事糾紛 日常生活 債務 名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