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自建房媳婦有份嗎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2.6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在結婚前就已經建好屬於一方財產,在婚後所建則應視為共同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TAG標籤:家事糾紛 自建房 媳婦 有份 農村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