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胎要賠償多少營養費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3.1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可以依據《民法典》,主張相關的人身損害賠償具體賠償數額,根據實際的費用為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TAG標籤:賠償 營養費 打胎 家事糾紛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