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糾紛律師解答

信用卡拖欠立案後怎麼處理

一、信用卡拖欠立案後怎麼處理?

信用卡拖欠立案後怎麼處理

法院立案後需要在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二、信用卡債務糾紛立案後法院延期開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三、信用卡債務糾紛立案後法庭調查流程有哪些?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四)宣讀鑑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四、信用卡債務糾紛開庭後可以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於國家有關部門保存並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二)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五、信用卡債務糾紛開庭後質證流程是怎樣的?

(一)原告出示證據,被告、第三人與原告進行質證;

(二)被告出示證據,原告、第三人與被告進行質證;

(三)第三人出示證據,原告、被告與第三人進行質證。

拖欠信用卡引起的糾紛屬於民事糾紛,民事法院立案以後的準備工作非常多。而且相關法律制度中沒有特別明確規定民事案件的開庭時間,所以,從立案到開庭的時間是由法院根據信用卡債務糾紛的具體案情自行確定的,但是開庭前三天原被告都可以收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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