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權利主體是指 普法法律網 工商税務 2.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税收權利主體一方是指代表國家行使徵税職責的國家税務機關,包括國家各級税務機關、海關和財政機關。另一方是納税義務人。《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税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税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税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 TAG標籤:工商税務 税收 主體 公司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