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立

當前位置 /首頁/公司經營/公司設立/列表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有什麼範圍?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有什麼範圍?
律師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採用募集設立以及發起設立方式成立公司,發起人的範圍限制如下:
1、發起人不得為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
2、發起人不得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3、發起人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4、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其他範圍限制。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