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設立的條件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公司設立 1.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規定: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有書面合夥協議;(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TAG標籤:公司經營 公司設立 合夥 企業 設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