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政府收購的企業屬於什麼 普法法律網 兼併收購 2.7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被政府收購的企業屬於國資控股的國有股份制企業。《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TAG標籤:收購 企業 兼併收購 政府 公司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