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新公司賬務延續嗎 普法法律網 兼併收購 2.5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原公司的賬務要延續,由收購該公司的公司承擔。《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TAG標籤:公司經營 兼併收購 延續 賬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