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財務會計報告會受到什麼處罰 普法法律網 經營管理 2.9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燬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三條 TAG標籤:會計人員 財務會計 報告會 處罰 偽造 公司經營 經營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