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和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一樣嗎 普法法律網 經營管理 1.0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總公司設立分公司的,分公司的經營範圍可以與總公司不一樣,但不能超出總公司的經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第四十六條規定: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TAG標籤:分公司 經營管理 總公司 經營範圍 公司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