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責任誰承擔責任 普法法律網 經營管理 1.1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公司承擔責任。《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TAG標籤:承擔責任 責任 經營管理 分公司 公司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