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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如何監管分公司銀行賬户

總公司如何監管分公司銀行賬户
律師解析:1、制定公司文件,明確總公司與分公司的關係。同時規定分公司負責人的權限及越權的法律責任;
2、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各種監管方式。可從財務控制、合同管理、資產監管、人事管理等生產經營方面進行細化。關鍵控制人、財、物及用章管理;
3、由總公司各職能部門定期考核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二十一條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並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