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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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公證程序

借款合同的公證程序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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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公證程序

在公證實踐過程中,為了預防糾紛,銀行和借款人之間的個人貸款合同通常會辦理公證,哈爾濱公證處的公證員丁龍認為:申請辦理個人貸款合同公證,通常要向公證處提供如下材料: 1、個人貸款合同(若干); 2、銀行的法人資格證明(營業執照副本、負責人身份證,授權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等; 3、借款人身份證、户口結婚證或單身證明等; 4、借款人配偶同意書; 5、具體提供的材料以諮詢哈爾濱公證處的公證員丁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