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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網絡名譽權侵權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信息網絡名譽權侵權法律規定是什麼?

信息網絡名譽權侵權法律規定是什麼?

信息網絡名譽權侵權法律規定了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的,也可以要求對方賠禮道歉並且賠償損失。我國的《民法典》中規定了若是對方不肯停止侵害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去起訴侵權人。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若是侵權一方有捏造歪曲事實等情形的,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信息網絡名譽權侵權的具體規定內容如下:

1、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的規定

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範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的範圍相當。

同時,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該賠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一併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給與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後果等情況酌定。

二、網絡侵犯名譽權怎麼賠償

1、通過網絡侵犯名譽權,造成受害人損失的,按以下情形賠償:

(1)、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

(2)、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數額的確定】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網絡侵犯他人名譽權,造成他人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難以確定獲利和造成損失的,雙方協商賠償,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綜上所述,我國的《民法典》中對於名譽權的侵害是做出了相關的規定。在當事人的名譽收到侵害的時候,首先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害,並且收集證據,若是對方不肯,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停止侵害並且可以根據實際的損失要求對方道歉並且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