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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養人生活費從定殘日開始計算嗎?

一、被扶養人生活費從定殘日開始計算嗎?

被扶養人生活費從定殘日開始計算嗎?

交通事故扶養費的起算時間就是會從定殘日來進行算起的。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受害人的户口在農村,但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計算賠償數額時按規定進行:

(1)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2)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

(3)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 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二、認定被扶養人的範圍需要考慮哪些內容?

(1)被扶養人不限於死者生前扶養的近親屬

被扶養人包括所有與死者生前有扶養關係的卑親屬和尊親屬。只要與死者生前有扶養關係,均可視為被扶養人,這裏的扶養關係是概括的概念,包括我國民法中的贍養、扶養、扶養三種法律關係,不可單純理解為只有平輩份親屬的扶養關係。

(2)被扶養人是否限於與死者有法定扶養關係的權利人

因此如果是被扶養人發生了各種事故導致了殘疾,經過有關機構的認定之後,可以確定被扶養人的殘疾等級。確定了被扶養人的殘疾等級之後應該獲得賠償的,就可以找到有關機構獲得賠償,同時被扶養人的生活費也是從確定了殘疾等級的那一天開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