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否可以成為侵權責任的主體 普法法律網 企業侵權 7.18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法人一般不能成為侵權責任的主體。法人擬製學説認為,法人沒有意思能力,不能實施侵權行為,加之在法律上不承認侵權行為的代理,因而,法人機關或其他成員侵權行為的後果不能由法人承擔,法人無侵權責任能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TAG標籤:主體 責任 損害賠償 法人 侵權 企業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