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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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羈押時間

商標侵權羈押時間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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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賠償

我國目前司法實踐是,商標侵權賠償原則上:使原告權利恢復到沒有被侵權的狀態。
《商標法》也明確了侵權賠償數額計算依據的優先次序,即賠償數額首先按照權利人所受損失確定,在難以確定情況下,才可按照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獲利的利益確定。
商標法還引入了懲罰性賠償制度,對於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目前商標侵權的法定賠償額上限為300萬元。
商標侵權賠償額的確定還與侵權人的獲利與侵權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有關。如侵權人獲利主要因為攀附他人商標而來,則可以確定侵權人獲利幾乎都與侵權行為存在直接因果聯繫,因而以被告全部獲利作為賠償依據的案例並不鮮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