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法中的賠償有哪些?
一、侵權法中的賠償有哪些(《侵權責任法》有效日期截止於2020.12.31)
侵權法中的賠償有以下這些:
1、侵害人身的財產損害賠償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精神損害賠償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3、侵害財產的賠償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十六條【侵害人身的財產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十九條【侵害財產的財產損失計算方法】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第二十二條【精神損害賠償】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二、侵權責任法的賠償方式有哪些
我國法律規定,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三、最新資訊(《民法典》於2021.1.1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