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擊表演合同
拳擊表演合同
甲方:
乙方:泰拳代表團
為了增進中泰友誼和拳術交流,促進雙方拳擊運動的發展,特簽訂本同如下:
甲方表示誠意邀請泰拳代表團來中國 表演比賽,乙方非常高興地接受這一邀請,將組織一個由20名泰國著名拳手組成的專業泰拳代表團赴中國 。
為此,雙方相互同意並接受以下條件條款:
1. 責 任:
1.1 甲方負責
鷄. 發邀請函;
鷅. 提供泰拳代表團在 的食、宿、行;
鷆. 安排拳擊表演、比賽,及安排場地;
鷇. 辦理衞星播放手續;
鷈. 其他有關事項。
1.2 乙方負責:
鷄. 在全泰國選拔有資格的拳手;
鷅. 組建泰拳代表團;
鷆. 辦理全團成員的簽證和出國比賽的準備;
鷇. 其他相關事項。
2. 費 用:
甲方負擔代表團赴 的一切費用,包括曼谷到 的來回國際機票。
乙方負擔離泰前在泰國國內的一切費用。
3. 利 潤:
雙方確認並接受所有的門票收入,在扣除實際費用後(不包括代表團的吃、磚 ⑿械冉喲 費用,而乙方也不參與甲方贊助費收入的分成),門票收入的利潤按5:5的比例分成。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