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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户口遷移手續是怎樣的

孩子户口遷移手續是怎樣的

一、孩子户口遷移手續是怎樣的?

1、其父母前往遷入地户籍管理部門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同意遷入;

3、向現户口所在地的户籍主管部門提出遷出申請;

4、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門開户籍證明;

5、簽發《準遷證》

6、持《準遷證》回户口所在地户籍主管部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7、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門入户。

二、户口註銷的情形有哪些?

(1)公民因被害、自殺、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應根據死者家屬或發現人的申報和《法醫鑑定書》或死亡地其他有關證明,經過核實,辦理死亡登記手續。

(2)公民在遷移途中死亡,如果是單身遷移的由死亡地户口登記機關在其遷移證上註明途中死亡情況,將其遷移證寄給遷入地户口登記機關,由遷入地户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和死亡登記。全户遷移的應在遷移證上註明死者的死亡原因、日期和地點,由遷入地户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和死亡登記。

(3)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和死亡兩項登記,但不在户口簿和常登表、人口信息計算機上登記,嬰兒出生時已經死亡的,則不進行出生和死亡登記。

(4)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關係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判決書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門申報死亡登記。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現或者確知其沒有死亡,由本人或利害關係人持人民法院撤銷死亡宣告判決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門申報恢復户口。上述兩項,應在人民法院判決後30天內申報。

給未成年人遷户一般需要父母提出申請,而且,給孩子辦理户口遷移之前,得先了解遷入地規定的入户政策,各地的落户政策是地方政府自行規定的,全國各地都不一樣,一般未成年人只能隨父母落户,所以給孩子遷户的前提條件是父母在當地有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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