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優先權消滅原因 普法法律網 海事海商律師解答 8.03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船舶優先權消滅的原因如下:(一)具有船舶優先權的海事請求,自優先權產生之日起滿一年不行使;(二)船舶經法院強制出售;(三)船舶滅失。前款第(一)項的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斷。《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二十九條 TAG標籤:涉外專長 優先權 海事海商 船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