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律師解答

出車禍後的處理流程怎麼走?

出車禍後的處理流程怎麼走?
律師解析: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處理流程
1、小碰撞私了:用手機拍下對方駕駛員外貌衣着,以及拍下車輛牌照和碰撞受損部位,到路邊雙方自行商討私了。
2、小碰撞報保險:發生碰撞後不要移動車輛,到路邊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和交警電話,等待交警和保險公司到場處理。
處理交通事故的原則是優先自行協商,協商不成再報交警和保險公司。因為保險公司是根據交警定責進行處理的,所以交通事故可以只報交警而不報保險公司,但無法只報保險公司而不報交警。
報了交警處理事故的流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將會及時趕赴現場,對未造成人身傷亡、事實清楚、並且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會在記錄事故情況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對於上述情況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走簡易程序處理,並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警可以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