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駕駛證清分日期當天可以扣分嗎

駕駛證清分日期當天可以扣分嗎
律師解析:駕駛證清分日期當天可以扣分。駕駛人取得駕駛證後的12個月內為實習期,實習期內有違章駕駛行為的都當按照規定扣分,清分過後扣分的,分數記入下一個週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附件4)。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