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公司承擔責任嗎,代駕出車禍 普法法律網 交通事故責任律師解答 1.2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為執行任務致人損害,成立侵權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替代責任,事實上實施加害行為的工作人員不對外承擔侵權責任。工作人員即使對損害的發生具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也不對外承擔連帶責任。用人單位對外承擔無過錯的替代責任後,有權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部分或全額追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TAG標籤:代駕 交通事故 出車禍 承擔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