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一般三個月內。
律師解析:肇事逃逸的情況下,交警一般應當在三個月內處理結案。
1、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進行檢驗、鑑定。
2、如果有死亡的,
屍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託。
3、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後,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進行檢驗、鑑定。
法律依據:《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管轄區域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並組織專門力量辦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查緝預案,佈置警力堵截,並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查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