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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出借合同是否屬於單務合同?

一、無償出借合同是否屬於單務合同?

無償出借合同是否屬於單務合同?

無償出借合同屬於單務合同,單務合同也稱為單邊合同或片面義務契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只負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因此無償借用合同屬於單務合同。雙務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互相承擔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在雙務合同中,當事人雙方均承擔合同義務,並且雙方的義務具有對應關係,一方的義務就是對方的權利,反之亦然。從另一個角度説,雙務合同也就是當事人雙方互享債權的合同。雙務合同是合同的主要形態,合同法所規定的多數合同均為雙務合同。

二、區分單務合同和雙務合同的意義

(1)是否適用合同履行抗辯權。合同履行抗辯權(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順序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的成立以合同雙方存在對待給付關係為前提,因而只有雙務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辯權,單務合同不適用這一規則。

(2)風險負擔不同。在雙務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互相依存、互為條件,如果一方當事人由於可以免責的事由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發生風險負擔問題,其具體標準因合同類型的不同而異,有交付主義、合理分擔主義、債務人主義等規則;而在單務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義務,風險一律由債務人負擔,不會發生雙務合同中的複雜問題。

(3)因一方過錯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後果不同。在雙務合同中,如果非違約方已履行合同,可以要求違約方履行合同或承擔其他違約責任,條件具備時還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並溯及既往時,守約方有權請求違約方返還受領給付。單務合同不發生上述後果。

無償出借合同在簽訂時,是無當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權利而不償付任何代價的合同,對方取得該利益時不予支付任何代價的合同,在司法實踐中,一方當事人不支付對價,但也要承擔義務,如無償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負有正當使用和按期返還的義務,簽訂後不可以隨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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