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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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批准生效合同有哪些?

一、法定批准生效合同有哪些?

法定批准生效合同有哪些?

需要批准登記生效的合同有:

1、不動產買賣合同。

2、抵押合同。

3、知識產權轉讓合同

4、一般涉及羣體性利益的、進出口類的、需要公示的、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需要備案的合同都應當依法、依規進行備案。

二、合同生效的四個條件是什麼?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意識表示真實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條件,在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況下不能僅以行為人表示於外部的意思為根據,而不考慮行為人的內心意思。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本質屬性,也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當然要件。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

三、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四、合同的基本內容都有哪些?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如果是需要一個合同生效,那麼雙方必須是主體平等,而且是經過協商的的,符合法律規範的相關條例,並且這個合同是不能夠有任何欺詐或者是存在着脅迫的現象,必須要能夠表示出雙方當時心裏的具體意思,並且也必須要遵循相關的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同時有一些法定的合同,他是必須要經過批准登記才生效的,比如説涉及到不動產買賣的或者是不動產抵押的,或者是動產質押的合同,都必須要經過法律的批准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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