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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不受訴訟時效限制嗎

一、解除合同不受訴訟時效限制嗎?

解除合同不受訴訟時效限制嗎

解除合同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的,只有除斥期間。當事人必須在規定的除斥期間內行使合同解除權。除斥期間具有如下特點:

1、除斥期間一般是不變期間,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斷或者延長。

2、除斥期間消滅的是權利人享有的實體民事權利本身,如追認權、撤銷權、解除權等。

3、除斥期間規定的是權利人行使某項權利的期限,以權利人不行使該實體民事權利作為適用依據。

4、除斥期間是自相應的實體權利成立之時起算。

故而,合同法所約定的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該一年的期間為法定的期間,而非除斥期間,其後面規定的五年期間為除斥期間。

二、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的法律性質是不一樣的,因為訴訟時效的話是可以被中斷或者中止的,但除斥期間是不變的,況且,既然當事人知道籤的這份合同是可以被解除的,從發現以後做好就抓緊時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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